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、年度计划,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,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;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;提出安排市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,协调指导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;负责省基建基金的申报和回收工作;参与全市重点项目前期研究和论证工作;负责审批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方案;监督检查市重点项目、市级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的工程进度、工程质量、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;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;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、核准、备案以及审核、转报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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